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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 · 健康报道

证监会发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:3月1日起施行,强化“基准约束”与投资者保护

中国证监会公布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》,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。指引强调业绩比较基准的严肃性与稳定性,要求与基金合同核心要素和投资风格匹配,并强化基金管理人内控、托管人监督与投资者教育等安排。

记者 健康生活编辑部

中国证监会在2026年1月23日发布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》,并明确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。该指引聚焦“业绩比较基准”这一长期被市场广泛使用、但在实践中也容易被弱化的关键环节,意在通过制度化约束,推动公募基金回归“风格清晰、运作透明、业绩可比”的轨道,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

证监会发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:3月1日起施行,强化“基准约束”与投资者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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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要管“业绩比较基准”

对普通投资者而言,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理解产品定位的最直观入口之一:它既是风格表征工具,也是衡量表现的参照系。如果基准选择随意、频繁更换,或者与实际投资风格不匹配,就容易出现“名不副实”、评价失真等问题。指引强调基准运用的严肃性和稳定性,要求其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核心要素与产品投资风格相匹配,且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。

核心要求:内控决策、持续管理、外部约束

指引提出多项制度安排:一方面强化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与管理,明确业绩比较基准应由公司管理层决策确定,并要求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与管理体系,加强对基金经理和产品投资风格稳定性的持续管理;另一方面,也强调外部约束机制,明确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,并规范基金销售机构、基金评价机构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展示与运用。

对市场意味着什么:从“讲故事”回到“讲匹配”

在公募基金产品类型不断丰富、策略不断演进的背景下,业绩比较基准的规范化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:投资者更容易理解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,机构评价也更可比。对管理人而言,基准的约束更强,意味着需要在策略表达、组合构建与信息披露方面更加一致与自洽。

当“基准”更严肃,基金的定位与业绩评价也会更清晰,投资者更容易做出基于匹配的选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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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道依据

  1. 0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