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改委印发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:强化企业主体与关键技术协同攻关
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1月23日发布通知,印发《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》,提出通过产业创新中心的组建与运行评价等机制,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促进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与成果转化应用,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。通知明确发改委在布局研究、组建指导、能力建设与政策支持方面的职责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1月23日发布通知,印发《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》。该办法聚焦新兴产业创新平台的制度化建设,强调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,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,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并以更高效率促进重大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。

从政策目标看,“产业创新中心”被定位为面向关键核心技术的协同攻关平台。办法提出,加快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应用,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。这意味着创新中心不仅承担研发任务,也需要在工程化、产业化与应用落地方面形成可量化的产出与带动效应。
在管理机制方面,通知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产业创新中心领域布局,指导创新中心组建、创新能力建设、开展运行评价,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持政策。对地方与牵头单位而言,这一安排释放出两个信号:一是创新中心的领域布局将更强调顶层统筹与“赛道”选择;二是运行评价将成为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。
办法还涉及支持方式:进入筹建期的产业创新中心,可根据建设需要提出创新能力建设项目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规定,研究通过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等予以支持。换言之,支持并非只停留在政策倡导层面,而是可能通过项目化方式推动实验条件、平台能力、公共测试验证等基础设施补短板。
从实施角度,产业创新中心通常需要在“组织协同”与“成果转化”两端同时发力:既要打通产学研用的协作机制,也要形成可复制的技术路线、标准体系或产业链配套方案。办法的出台,为创新中心的组建、运行与评价提供了统一的规则框架,有助于减少重复建设与碎片化投入。
展望后续,围绕哪些领域将优先布局、评价指标如何设置、以及地方与龙头企业如何联合推进等问题,仍需结合后续配套政策和具体项目落地来观察。但总体方向明确:用更可考核的组织形态,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产业化落地更紧密地绑定在一起。